清热解毒口服液10mlX10支
清热解毒口服液说明书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清热解毒口服液
汉语拼音:Qingre Jiedu Koufuye
【成 份】石膏、金银花、玄参、地黄、连翘、栀子、甜地丁、黄芩、龙胆、板蓝根、知母、麦冬。辅
料为蔗糖、苯甲酸钠。
【性 状】本品棕红色的液体;味甜、微苦。
【功能主治】清热解毒。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、烦躁口渴、咽喉肿痛;流感、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。
【规 格】每支装10毫升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一次10~20毫升,一日3次,儿童酌减;或遵医嘱。
【不良反应】监测数据显示,本品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:恶心、腹泻、胃部不适、头晕、乏力、瘙痒、过敏性皮炎等。
【禁忌】
1.脾胃虚寒及气虚疮疡脓清者禁用。
-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。
4.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6.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
7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8.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藏】密封。
【包装】药用玻璃瓶,每盒装10支。
【有效期】24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国药典》2020年版一部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0055284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 年 月 日
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】
企业名称:江西和盈药业有限公司
注册地址: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黄金埠镇
【生产企业】
企业名称:江西和盈药业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江西省余干县黄金埠镇
邮政编码:335101
电话号码:0793-3273758 传真号码:0793-3273699
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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